|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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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07 17:34 文章来源:云南省商务厅贸易发展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资格要求(工商部门审核)
1、货运代理企业总公司从事海运,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从事空运,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从事陆运,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
2、 货运代理企业总公司每成立一家分公司,注册资金要增加50万。
3、 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区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
二、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程序:
1、拟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法人或分公司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新设或变更登记,业务范围对空运、海运和陆运划分,其他细分根据工商部门要求审核。
2、在以下网址提交电子申请
http://iffe.mofcom.gov.cn/huodai/index.jsp
3、准备材料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领取备案登记表。
4、每年到我厅办理业务备案登记,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
三、货运代理企业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的材料清单:
1、办理备案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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